劇場如何以製作人中心制發展 – 上海話劇藝術中心的策略與經驗



日期:2014年9月20日(六)
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1時
地點: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

講者:上海話劇藝術中心副經理兼演員總監 張惠慶小姐
回應嘉賓:西九文化區管理局 表演藝術行政總監 茹國烈先生
主持: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總經理 陳慧明小姐

講座內容略記

上海話劇藝術中心張惠慶小姐Jackie簡介,中心共有三個劇場、每年56個項目。最高峰時每月有十四個項目同時進行。她說上海話劇藝術中心的製作人制度由來與中心歷史有關,1995-2005年人民藝術劇院及上海青年話劇團合併,利用土地交換與投資商合作,興建了上海話劇藝術中心,正式擁有表演場地。2005年後製作人制度出現,與政府資助制及領袖人年事漸長有關,政府鼓勵上海話劇中心提供多元化及多產量的演出,採取"蝕的是政府的錢,賺的可以留下來"政策,對優質、嶄新及多元的節目製作的渴求,催生了製作人制度。其後中心公開招募製作人,包括本身在演藝行業裡的或是其他領域轉過來的新人他們都會考慮。

暫時中心聘任了十名製作人, 製作人的收入與演出票房效益掛勾,製作人每月只領取非常微薄的薪資,主要依賴製作最後能賺取的票房收入抽成。而中心則規定每名製作每年必須負責至少一項中心委託項目,另外需提出最少一個自薦項目,每名製作人一年項目演出總場數至少四十場。製作人提案流程為先收集劇本,經過中心初審核准,交回製作人編列預算,再交由經審委員會及總經理會議通過,才獲許文件正式與演員及各方設計師和贊助/投資方簽訂合約。中心本身已有固定的導演,演員(演藝單位)及行政單位,因此這些單位是同時為多個製作人服務,在其內部自行協調各演出安排。


回應嘉賓及台下觀眾提問

茹國烈提出幾個疑問,包括「製作人制」或是「導演制」是如何界定的,Jackie直接了當的指看誰的權力較大,哈哈,的確當一些制度剛推行初期,總有過渡期,對應製作人制度,有些導演也自立門戶開設工作室以鞏固導演中心制。是角力或是良性分工? 且讓我們看下去。

另外,茹亦談及在這制度下需要多久才培養出第一代明星製作人,Jackie回應至少十年。我想也是,製作人制度在藝術界別來說是新東西,而且並非每個劇場均推行製作人制,要讓整個界別認知這崗位的重要性,而非當作一般的行政或統籌來用,還需要一些時間。

台下朋友問及製作人制與政府政策的關係,Jackie透露,上海話劇藝術中心能使用這個制度很大程度與中心的自主性有關,像其他劇院的製作人制,由於政府規定製作只能由政府獨資,不能接受第三方資助,像上海話劇藝術中心的製作人制度並不能一體通用。而同樣的製作人制在香港,茹認為香港舞台劇界不是沒有製作人制,過去到現在亦一直有,如最近的《杜老誌》製作人角色很突出。然而香港的表演場地大部份為政府所有,而且並不會獨立自辦節目 (通常是康文署統包邀約,劇院只是提供租借場地之用),製作人發揮空間有限。(當然還有很多獨立接case的製作人,但發展到製作人制不多。)

我特別好奇製作人與中心的關係,所以提問了:
"藝術總監會否或如何管理多個製作風格配合中心固有的品牌定位?"
Jackie 指藝術總監是終身制,使總監理念和劇院的經營理念早已融為一體,由於政府給中心的任務是甚麼風格的戲都要有,吸引不同的社會階層進劇院,所以她認為中心的品牌定位不明顯。我回去思考一下,Jackie強調看戲作為生活的一部份,中心周邊營造出一整條街的藝術氣氛,這些也是一個宏觀的品牌形象。而在每年節目比例上中心規定了三種項目方向,包括中心直接委託節目,製作人自薦節目及第三方合作節目,在比例的控制上也是一種關注整體發展的計劃。加上十名製作人中,其中二人便是藝術總監本人和市場部總監,雖然不代表他們會傾向為同一個想像中的品牌提出製作,但由於他們身份特殊,叫外人難以不把他們的項目想像為配合中心長遠發展。

"製作人離任後版權留中心,重演時合作單位還願演嗎?"
合約寫明製作版權是屬於中心 (若有第三方合作則可能版權各佔一半),Jackie指 製作人只是中心授權代表與演員、設計及贊助等單位簽合約,製作人的關係當然可能是催生項目的重要推手,但她指簽約對方仍然是因為項目的主辦方為中心 (或她所稱院團) 才願意合作,所以這部份不是問題。
但我認為如果真的是培養起明星製作人後,或上海不只一個劇院行製作人制,事情可能不是這樣了,特別是明星製作人才能叫得動的大師級藝術家,如果沒有明星製作人合作,藝術 家或許不會信任中心新安排的製作人,這部份可能成為隱憂,若有些節目本身便打算製作成定目劇或大型巡演節目,最好還是清楚談好。

"製作人中有兼行政職 (藝術總監和市場部總監) ,會產生資源傾斜嗎?"
Jackie說中心內的分工平均,而部門主管亦會自行評估各項目的進度,不會出現厚此薄彼。但如果製作人特別有能耐,能讓流程加快就是其價值所在。Jackie坦承雖然現時市場部總監公私分明,沒有偏坦自己的項目,但在外人眼裡仍有可能做成誤會,她亦在思考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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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後沉思:

爬文時看到談及北京小劇場製作人制有一句話:「製作人制其實是對話劇市場化的探索」,借用電影或百老滙演出的製作人制比較合適,製作人在尋找投資方及掌握市場與票房動向的特殊角色,上海話劇藝術中心的例子是製作人可以從票房收益抽成,便是上述所說是市場化後的一個對應體制,目的是透過製作人的收益與票房掛勾,確保市場收入。

但如果非營利機構的製作人制又是怎樣? 
記得去年聽韓國Asia Now Mr. Kyu Choi談跨國創意製作人(人家好像不是非營利)、回想起之前工作接觸的跨國聯合製作和大大小小藝術的策展人,交雜起來思路變得混亂。以上提及的三種製作人、策展人與藝術總監的形式有部份重叠,他們會參與項目創作的發想或藝術創作的階段,例如找哪些Artists合作、合作形式如何更利Artist創作、建議在項目或作品如何突顯藝術價值等。

不論是上海話劇藝術中心這個案或是我提及的其他三個個案,都提及「作為藝術家的經理人」或「轉譯者」,以及對市場的敏銳度,這市場不單是觀眾的市場,也是贊助的市場。
思考了良久,總覺得各處鄉村各處例(這句話是粵語俗話),但製作人的地位身份並不是全然在藝術家之下,而是平起平坐甚或高於藝術家 (意即製作人有權更換製術家),投資或資助方並非全然因為某一個藝術家的參與而支持製作(這一點不太肯定, 如果是明星級製作便很難說)。




延伸文章參考:
華夏經緯網   2013-09-16。「開拓小劇場話劇市場:製作人制仍在路上 」http://hk.huaxia.com/zhwh/ycxx/3532718.html

【課堂錄影】9/26幕後推手:劇場製作人 講者:梁孟君
http://litera.ccu.edu.tw/playwriting/?page_id=4243




http://hk.huaxia.com/zhwh/ycxx/3532718.html

講座筆記~香港成為共享城市系列三:重新啟用閒置社區資源-衣食住行論壇 (下)


講座筆記~香港成為共享城市系列三:重新啟用閒置社區資源-衣食住行論壇 (下)

2014年9月18日 (周四) 7:30-9:30pm
The Good Lab 好單位



上回講到衣和行兩部份,剩下是住和食和回應部份。

「住」的個案 -- 要有光, 光房計劃
http://www.lightbe.hk/
我們都知道香港是寸金尺土的城市,土地或空間是所有產業最為頭痛的一環,而房屋供應更是長久以來的經濟及民生問題。因此,即使藝術界的朋友非歡迎外國藝術家來港,但跟其他國家不同,我們無法讓訪客住在我們的家,因為香港的房子實在太小了(尤甚是做藝術的, 根本沒有多少錢....)。

因此在四個生活範疇中,分享住所是在場的各位公認為最不可能和不可思議的。但要有光計劃翻轉了我們對房屋不足的想像。由計劃委託的社會創投基金投資經理Karen吳嘉琪女士先對於香港房屋供需失衡以數據具體描繪現象,她說現時輪候公屋的名冊上共有120,000個家庭或個人,政府指平均每戶需3年等候上樓,當然實際情況不見得3年便可以,但其實全港其實有8000個空置私人單位,但有170,000人居住在「劏房」住宅 (「劏房」是指由一個單位分隔多個小單位,不只每單位空間小,而且嚴重超出樓宇負載人口,造成火警、建築等安全問題,成為繼「籠屋」以後另一個房屋問題的象徵)。要有光希望成為空置單位業主和還未輪候到公屋的單親家庭中間的橋樑,以低廉的租金把「光房」(這些空置單位) 分租給單親家庭。要有光按照單位原有的分房間隔數量,分租給相同數量的單親家庭,並在評估家庭的可負擔能力訂立租金,為期三年,讓他們有個較安全和穩定的環境生活。要有光還會藉每月收租的上門探訪了解家庭狀況,協助他們脫貧及其他家庭問題,例如家暴、教養、鄰里關係等。

至於這些業主從可以來呢? 他們又為甚麼會空置單位呢? 據Karen所說,業主們空置單位的原因很多,例如年老的業主曾經遇過「租霸」使他們之後很怕租房給別人、或是已移民或在外地工作的無法經常在港打理租借事宜等。現時已有18間「光房」,雖然對於十七萬仍盼望有安穩的家的人來說只是冰山一角,甚至十二萬輪候公屋的人與八千個空置私人單位也是「蚊比同牛比」(數字懸殊),但社企的力量除了具體幫助到有需要人士外,可能更最重要提升大家對社會問題關注、可能解決問題的創新想像和增加大眾一同解決問題的方法。

「食」的個案- 樂餉社 Feeding HK
http://feedinghk.org/zh-hant/
在香港,有不少慈善團體經營食物銀行,他們大多是接受捐款然後購買食物再分發給有需要人士,作為短期支援。但Feeding HK則是直接接收食物業界或運輸業界準備掉棄的食物,再分發給不同的NGO(NPO)。營運總監Vincent 這些食物可能是麵包店一整天賣不出準備要銷毀的麵包、過了重要時節的「應節食物」如月餅、食物分銷商發現包裝出現錯誤的食油、因為運輸而使品質不如預期中優質的水果等。對於剛從「厨餘不落地」的台灣回來的我,簡直難以想像Vincent口中所說一個個貨櫃的西瓜、一車又一車的食物本來是要直接被掉! 他們還是完好可以放進口的「食物」,而非「厨餘」!

當然,如何營運一間食物銀行有很多具體的困難,例如如何保存食物新鮮安全、倉存、人手、運輸等等也是真功夫的表現,但由於Feeding HK 選擇不直接分發給受惠者,而是分發給已有相關計劃的NGO,他們便可專心在收集及管理食物。對於捐贈食物者,他們亦堅持以平等身份合作,拒絕「我來求你捐贈給我」的形象,因為有人願意處理這些本來成為垃圾的食物,亦是為提供者解決了處理所產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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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嘉賓: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鄒崇銘 及討論/QA環節筆記
1 共享經濟在城市
~城市的高度發展並不一定做成更平均的分均,但由於交通、資訊等的良好設備,又為共享提供契機! 雖然香港有很多大企業佔領市場,例如連鎖店等,但對共享經濟來說也不一定是壞事,像Feeding HK, 面包連鎖店生意量大、同時剩餘麵包也很多,只要談得成一間連鎖麵包店便可幫助大量有需要人士

2. 閒置與過剩:重新分配與配合
~在分配的過程中產生社會價值。這與之前聽過在製造的環節產生價值不同,例如公平貿易咖啡便是製造過程中選擇方式使之產生社會價值。

3. 用甚麼心態實踐共享經濟?
~ 生活的每個層面,使之成為長期性的習慣,而非節日性或即興性。

4. 社會經濟重建及改變社會背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 例如業主與租客、貨車司機與租車乘客等。本身因為市場及高度分工等原因,兩者的關係只是冷冰冰的「消費關係」,共享經濟不但在個別經濟活動期間重建買賣雙方關係,更人性化的交流外,長期之後,更可以建立個人的「使用者軌跡」,從而延伸及改變社會整體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兩小時講座的討論內容實在太多,而在香港聽這些創新的經濟模式讓我感到十分親切,同時有被empower了的感覺,覺得每個人的力量即使很少,但仍能積沙成塔,記得上一次在台灣聽MAD分享時我問及如何協助香港青少年對抗「無力感」,並相信自己可以成為建構更好的香港的其中一員,這次講座有解答到一部份。
期待下一次的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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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4 注意另一個共享經驗個案 Myflat HK 時看到這個電視專題,分享一下:D

講座筆記~香港成為共享城市系列三:重新啟用閒置社區資源-衣食住行論壇 (上)

香港成為共享城市系列三:重新啟用閒置社區資源-衣食住行論壇
2014年9月18日 (周四) 7:30-9:30pm
The Good Lab 好單位



雖然「香港成為共享城市的系列講座」已經來到第三次,但我還第一次來聽,還是第一次到the good lab。 路上經過的都是與民生非常貼近的蔬菜統營處,家禽批發等,跟講座的主題不謀而合!

這次講座邀請到四個個案,分別在衣,食,住,行,四個生活必需領域中共享經濟。

「衣」的個案- 聖雅各福群會 Green Ladies
http://greenladies.sjs.org.hk/
衣,在穿戴的習慣文,無容置疑地,女性產生的閒置資源,就是不穿的衣物,一定較男性多。例如一直放在衣櫃裡的過時的長裙,變陳舊的上衣,甚或只穿過一次便沒機會再穿但扔掉又覺得可惜的晚宴服。聖雅閣福群會Green ladies 是香港首間寄賣衣服的社會企業,現時有三間分店,跟大家想像中雜亂無章,像大賣場的二手店完全不同,店面時尚具品味,的確打破大家對使用二手物是寒酸,窮人,無面子的印象。Green Ladies的創辦人, 張穎雪Wendy不單為這些衣服找到復活的機會,也為步入中年的時裝售貨員帶來另一個選擇。

當Wendy問大家認為百貨公司裡的時裝售貨員步入中年後被迫轉行時,大部份會轉至哪一行業時,我完全沒有想過是保安員。從一個裝潢光鮮、象徵女性魅力的行業,轉至另一個跟時尚、美感完全沒關,而且工作種類中性或傾向男性化的行業,可想像到這個心理調適需要多大的力度。Green Ladies 希望盡量聘用這些具有豐富銷售時裝背景的中年女性,並三個月一次關門舉辦員工培訓課程,除了增加員工知識外,亦帶領中年員工體驗多元生活(例如去玩war game)。

香港人大多不願購買二手衣服,因此如何推動業務是他們的重要任務之一。「企業時裝團賣」是其中一個方式,由企業主動舉辦寄賣衣服收集日,Green ladies上門收集。ECO party鼓勵出席女士不要帶飾物到場,在場購買二手飾物。我個人特別喜歡他們在母親節的特別項目,他們邀請貧窮的深水埗婦女到店裡,除派發現金券給他們選購二手衣物,亦邀請時裝設計師教授配襯竅門,低收入家庭的婦女很少捨得買新衣服,即使沒有甚麼機會需要穿得很光鮮,但若遇上想要使自己心情好一點的日子,配搭衣服的樂趣也是自信建立的一種方式。


「行」的個案- Go Go Van
http://gogovan.com.hk/
Go Go Van 是一間Startup,亦是當天唯一一個非社企或NGO(NPO),行政總裁Steven Lam由他的故事講出Go go Van App誕生的過程。原本Steven是有另一項事業「飯盒廣告」,簡單來說就是接受商戶下廣告,然後製成貼紙,貼上飯盒然後分發到餐廳。由於每天早上「Call Van仔」(電召小型貨車)也非常困難,卻給他意外發現許多小型貨車其實停在路邊休息,是因為每個任務中間的零碎時間不能肯定能否接受「Call台」(加盟的貨車車隊) 的任務,而拒絕任務會損害司機的利益 (為甚麼會損害我也是第二天晚上跟朋友討論才知道,原來貨車司機要派隊接任務,若拒絕任務便要重新派隊,費時失事) 所以司機不欲拒絕任務,便會直接關掉裝置。自Steven成功地在街上叩門直接問司機能否送貨成功後,便萌生自創APP 使Call車客戶直接在APP平台找貨車司機的想法。其中一個概念我覺得十分棒,他說以往資訊不夠流通,貨車司機可掌控任務的能力很低,如果貨車司機不用「望天打卦」而能自己規劃任務時程,便可以有效運用資源,例如清楚自己運送貨物的大小,便可以一次過走幾個點同時運送幾個任務,順路時放下貨物便可以。

當然新的營運模式帶來的問題也是不少,在香港載貨和載人的車有不同牌照,如載貨的牌照車輛被發現接載乘客而沒有貨物便可被檢控,反之亦然。由於Gogo Van 沒有規定登記貨車必須持有貨車牌照,而且只要顧客提出任務,司機便可鬥快接任務,使任何平常自用載客的七人車也可以登記在閒時賺外快,影響原來職業司機生計。相反,以職業載貨貨車載人不單是違法,乘客也不能得到第三者保險的保障。

(未完待續....)